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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簡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每個等級可承包工程范圍不同,低級資質升級到高級資質時需要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資質代理內容:首次申請(一般指第一次辦理)、升級申請(在原有資質等級的基礎上升到高一級別)、增項申請(增加不同的行業或專業)等。
代辦材料:
(一)申報企業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核實、匯總申報材料的部門負責核對申報企業材料原件,核實無誤。由介休市建設局許可的資質,主管部門應在經核實的申報材料上加蓋"經核查與原件無誤"印章,并由核查人簽字確認。
原件由企業保存備查。資質許可機關正式受理后,申報材料一律不得更換、修改。許可機關對企業申報資料有質疑的,企業應當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必要時應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實地調查。
(三)申請附件材料:
企業申請資質需提供《市政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二份)(含電子文檔)及相應附件資料,并按照下列順序 進行裝訂:
1、綜合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章程;
(3)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4)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件、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5)凈資產審驗報告;
(6)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7)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及有關材料;
(8)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2、人員資料:
(1)市政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養老保險憑證;
(2)市政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3、工程業績資料(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
(3)上述資料無法反映技術指標的,還應提供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資料等。
資質標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 4 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 150 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 10 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 10 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橋梁 3 座;
(3)累計修建直徑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 1米以上方溝)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3 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5 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4)修建 8 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 10 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 2 項;或修建 20 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5)修建 500 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 項;
(6)累計修建斷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 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 2 項。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 3 項中的 2 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 8 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 2 臺;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機 2 臺;
(3)直徑 1.2 米以上頂管設備 2 臺。
二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12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 4 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 50 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 5 萬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單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橋梁 2 座;
(3)累計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燃氣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熱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
(4)修建 4 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 5 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 2 項;或修建 5 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 4 座;
(5)修建 200 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 項;
(6)累計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 2 項。
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凈資產 10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8 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 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 40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 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注: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