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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資質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資質分為:甲級、乙級。指各類建設工程的火災自動報警及其聯動控制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消防栓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工程。
資質代理主要內容包括:首次申請(一般指第一次辦理)、升級申請(在原有資質等級的基礎上升到高一級別)、增項申請(增加不同的行業或專業)等。
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資質申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
4.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明;
5.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6.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7.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明及個人業績材料;
8.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執業人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9.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一、總則
(一)本標準中消防設施專項工程系指各類建設工程的火災自動報警及其聯動控制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消防栓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工程。
(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
二、標準
(一)甲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獨立承擔過建筑規模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災危險性為丙類以上的工業建筑的消防設施專項工程設計不少于3項,且3項均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至少1項含有氣體滅火系統或泡沫滅火系統)。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設施工程(且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不少于2項,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高級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二)乙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設施工程(且含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不少于1項,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高級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且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
承擔消防設施工程專項設計項目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乙級
可承擔建筑規模為中型以下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工程專項設計。
四、附則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